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【煙民注意】 “控煙法”將予修改

行政會今日公佈,特區政府制訂了《修改第5/2011號法律〈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〉》法律草案。
法律草案主要的修訂內容如下︰
建議規管電子煙
建議在法律所定的供集體使用的地點禁止使用電子煙,另禁止在本澳售賣電子煙。
建議擴大禁煙地點
不允許在娛樂場吸煙,亦不允許在煙草製品專賣店設置的吸煙室吸煙;在高等教育場所和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全面禁煙。
建議加大違法罰則
罰款由現行400元至 100,000元,增至 1,500元至 200,000元;其中在禁止吸煙地點吸煙將被罰 1,500元;違反禁止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,科處20,000元罰款。
更嚴格規管煙草的售賣
關於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及促銷方面,規管都更嚴格;另外,禁止在銷售地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,包括固定銷售地點及流動銷售者。

資料來源:新聞局(微信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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